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选择专业等问题
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
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理由是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
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他的机票和饭费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对他说 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
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
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
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
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可是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。学习好,被拒绝
。
